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解决抛荒问题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家的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国家从一开始出台的减免农业税政策到现在的农用土地流转政策,都是为了积极刺激农业发展和农业消费。但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涌入城市当中,这使农村耕地出现了拋荒的现象。
据了解,农村耕地抛荒的现象出现的原因有五种:一是外出误工人员增多,农村劳动力匮乏;二是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经济效益低;三是种植水平低规模小,人均效益率不高;四是农业生产技术低下,产业结构调整慢;五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害能力不强。
针对此上述的原因,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建议首先要以县为单位开展抛荒耕地大普查,建立农村抛荒耕地台帐,精准掌握乡村耕地抛荒情况,充分发挥村、组两级基层调控作用,将抛荒耕地及时发包给劳动力富余的农户。
其次,他建议要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化经营。刘永好称,对于常年抛荒的耕地,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地,集体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对因外出务工、无劳动力耕种而抛荒的耕地,可由村组代耕或请他人代耕,或组织大户进行承包,或动员农户将经营权转让。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承包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最后关键在于优化“种养加”产业化布局。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农业种植、种养结构,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互补”机制,使农民享受产业链带来的红利,能够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有效避免和减少市场风险,保证收入增加。
刘永好还建议,减少土地抛荒,还必须解决农产品价格低的问题。他提出,要强化农业的市场导向,提高农产品效益。引导农产品走精深加工路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对“创优质、树品牌、拓市场”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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