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地质灾害管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管理工作,现将部分已失效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地质灾害管理文件予以废止,附件所列文件不再作为我省地质灾害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地质灾害管理文件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废止地质灾害管理文件目录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043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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