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韩科等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韩科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金婧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副处长;
申锷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
张媛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
陈辉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长;
马学萍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
余丽娟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
陈世稀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zczhgl/rsxx/202004/t20200413_2019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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