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 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附后)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文件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废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文件目录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068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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