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新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项目选址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市自然资源局 :
你局《关于福建新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项目选址有关事项的请示》(宁自然资〔 2019〕 494号)收悉。经 2019年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第 5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新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项目选址于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西南侧、汤湾路东侧、五都路南北两侧,总建设用地面积约 13.3334公顷(其中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 9.048公顷,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 4.2854公顷)。
二、原则同意将上述地块周边约 3.3334公顷土地作为该项目预留扩展用地。
三、项目选址涉及用地性质调整、绿地平衡等事宜,按相关程序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10月 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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